來源:內江衛生與健康職業學院 日期: 2022-05-17
第一條 參加實驗的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安全操作規程,嚴格遵守實驗室操作規程及安全管理制度.
第二條 實驗室要定期檢查儀器設備、水源、電源和各種化學試劑使用情況。實驗課期間,指導教師須負責整個實驗過程中的安全工作,實驗結束離開前,負責水、電、氣和門窗的安全檢查.
第三條 實驗室易燃、易爆、毒麻及細菌疫苗等危險品要有專人保管、領取、發放。使用劇毒藥品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批,兩人領取,盡量一次用完,剩余藥品必須送回庫房保管,對使用情況須作好記錄。易燃,有毒的氣體鋼瓶,應按規定存放于專門地點,用后關緊閥門開關,以防泄漏。對“三廢”處理有措施,嚴禁隨便排放。
第四條 做危險性實驗,必須有兩人以上同時進行。做對人體危害較重的實驗,應有安全措施,并做好個人防護,
第五條 實驗室貴重、精密、稀缺儀器設備應有專人管理、使用和保養。儀器設備的使用、保養和維修要作記錄。
第六條 實驗中如發生事故,應有急救措施,同時保護現場,并立即報告有關部門。
第七條 實驗室內不得用明火;嚴禁吸煙;不得私用電爐與炊、烹電器。不準私拉亂接電線。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位置,有專人管理。
第八條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。加強實驗室內儀器,藥品管理,嚴防被盜和丟失。
第九條 凡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的事故,必須及時上報,并按有關規定對主管領導與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。
常用應急電話: 119(火警) 110(匪警) 120( 急救)
學院安全保衛處:5173110 教務處:5173126